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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

2022 06 30 发布 2022 12 30 实施

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13102 — 2010 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 》。 本标准与 GB13102 — 2010 相比 , 主要变化如下 : ——— 修改了标准名称 ; ——— 修改了范围 ; ———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; ——— 修改了感官要求 ; ——— 修改了理化指标 ; ———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 ; ——— 致病菌限量直接引用 GB29921 的规定 ; ——— 增加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相应指标和要求 。 Ⅰ

1 范围

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浓缩乳制品 本标准适用于炼乳和食品工业用浓缩乳 。

2 术语和定义

2 . 1 炼乳

以生牛 ( 羊 ) 乳为原料经浓缩去除部分水分制成的产品 , 和 ( 或 ) 以乳制品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相同成分和特性的产品 , 包括淡炼乳 、 加糖炼乳 、 调制炼乳 。

2 . 1 . 1 淡炼乳

以生牛 ( 羊 ) 乳和 ( 或 ) 其制品为原料 , 脱脂或不脱脂 , 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, 经加工制成的商业无菌状态的液体产品 。

2 . 1 . 2 加糖炼乳(甜炼乳)

以生牛 ( 羊 ) 乳和 ( 或 ) 其制品为原料 , 脱脂或不脱脂 , 添加食糖 , 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, 经加工制成的粘稠状产品 。

2 . 1 . 3 调制炼乳

以生牛 ( 羊 ) 乳和 ( 或 ) 其制品为主要原料 , 脱脂或不脱脂 , 添加或不添加食糖 、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, 添加其他原料 , 经加工制成的液体或粘稠状产品 。 包括调制淡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 ( 调制甜炼乳 )。

2 . 2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

仅以生牛 ( 羊 ) 乳为原料 , 脱脂或不脱脂 , 经浓缩等工序只去除部分水分制成 , 用于食品工业原料的产品 , 包括浓缩牛乳 、 浓缩羊乳 。

3 技术要求

3 . 1 原料要求

3 . 1 . 1 生牛

( 羊 ) 乳应符合 GB19301 的要求 。

3 . 1 . 2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

3 . 2 感官要求

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。 1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淡炼乳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 加糖炼乳 调制炼乳 色泽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乳黄色或产品应有的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无色玻璃器皿中 , 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 。 闻其气味 , 用温开水漱口 , 品尝滋味 。 加工中未经热处理的食品工业用浓缩乳 , 品尝前应进行煮沸预处理 。 冷冻的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应在完全解冻状态下进行检验 滋味 、 气味 具有乳的滋味和气味 具有乳的香味 , 甜味纯正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 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状态 , 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; 液体产品应无凝块 、 无沉淀 ; 粘稠状产品应组织细腻 , 质地均匀 , 粘度适中

3 . 3 理化指标

3 . 3 . 1 淡炼乳

、 加糖炼乳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。 表 2 淡炼乳、加糖炼乳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淡炼乳 加糖炼乳 全脂 部分脱脂 脱脂 全脂 部分脱脂 脱脂 蛋白质 a /( g / 100g ) ≥ 非脂乳固体 b 的 34% GB5009.5 脂肪 ( 犡 )/( g / 100g ) 犡 ≥ 7.5 1.0 < 犡 < 7.5 犡 ≤ 1.0 犡 ≥ 8.0 1.0 < 犡 < 8.0 犡 ≤ 1.0 GB5009.6 非脂乳固体 b /( g / 100g ) ≥ — 17.5 — — 20.0 — — 乳固体 c /( g / 100g ) ≥ 25.0 20.0 20.0 28.0 24.0 24.0 — 水分 /( g / 100g ) ≤ — 27.0 GB5009.3 酸度 /( o T ) ≤ 48.0 GB5009.239 a 蛋白质含量的计算 , 应以氮 ( N ) ×6.38 。 b 非脂乳固体 ( % ) =100%- 水分 ( % ) - 蔗糖 ( % ) - 脂肪 ( % )。 蔗糖按照 GB5413.5 检验 。 c 乳固体 ( % ) =100%- 水分 ( % ) - 蔗糖 ( % )。

3 . 3 . 2 调制炼乳应符合表

3 的规定 。 表 3 调制炼乳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调制淡炼乳 调制加糖炼乳 全脂 部分脱脂 脱脂 全脂 部分脱脂 脱脂 蛋白质 a /( g / 100g ) ≥ 4.1 4.6 GB5009.5 脂肪 ( 犡 )/( g / 100g ) 犡 ≥ 7.5 1.0 < 犡 < 7.5 犡 ≤ 1.0 犡 ≥ 8.0 1.0 < 犡 < 8.0 犡 ≤ 1.0 GB5009.6 水分 /( g / 100g ) ≤ — 28.0 GB5009.3 a 蛋白质含量的计算 , 应以氮 ( N ) ×6.25 。 2

3 . 3 . 3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应符合表

4 的规定

。 表 4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全脂 部分脱脂 脱脂 蛋白质 a /( g / 100g ) ≥ 非脂乳固体的 34% GB5009.5 脂肪 ( 犡 )/( g / 100g ) 犡 ≥ 7.5 1.0 < 犡 < 7.5 犡 ≤ 1.0 GB5009.6 非脂乳固体 /( g / 100g ) ≥ 17.5 GB5413.39 pH 浓缩牛乳 6.0 ~ 7.0 参照 GB5009.237 的均质化试样测定方法 b 浓缩羊乳 6.5 ~ 7.3 a 蛋白质含量的计算 , 应以氮 ( N ) ×6.38 。 b 对于冷冻的固态产品应先粉碎 、 解冻 、 搅拌 , 使之完全融化 ; 对于粘稠状产品可以加入等量的新煮沸后冷却的 水 , 搅拌均质后再进行 pH 测定 。 3 . 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 .

4 . 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

GB2762 的规定 。 3 .

4 . 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

GB2761 的规定 。 3 .

5 微生物限量

3 .

5 . 1 淡炼乳

、 调制淡炼乳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, 按 GB4789.26 规定的方法检验 。 3 .

5 . 2 经热处理的食品工业用浓缩乳

, 以及加糖炼乳 、 调制加糖炼乳 ,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29921 的规定 ,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。 表 5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 a 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/( CFU / g ) 5 2 10 4 10 5 GB4789.2 大肠菌群 /( CFU / g ) 5 1 10 10 2 GB4789.3 a 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4789.1 和 GB4789.18 执行 。 3 .

5 . 3 加工中不进行热处理的食品工业用浓缩乳

,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19301 的规定 。 3 .

6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

3 .

6 . 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

GB2760 的规定 。 3 .

6 . 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

GB14880 的规定 。 4 其他 4 . 1 炼乳应标示 “ 本产品不能作为婴幼儿的母乳代用品 ” 或类似警语 。 4 . 2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应在冷藏或冷冻状态下贮存和运输 。 4 . 3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应在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确标示 “ 热处理工艺 ” 或 “ 非热处理工艺 ”。 3